“飙车炸街”行为不仅制造高分贝噪音,严重扰民,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会给市民的生活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有效遏制这一现象,按照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全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全面打击,此次行动将持续至8月30日。
此次行动中,我市交管等部门针对非法改装、闯禁行、竞速炫技、高音扰民等“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案件查办工作,对每一起涉及“飙车炸街”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细节。同时,强化路面巡查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加强动态布警,合理安排警力在重点时段和路段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飙车炸街”行为。利用先进的数据建模技术,精准研判“飙车炸街”的多发时段和路段,为执法行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此外,还积极溯源排查改装窝点,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改装车辆的产生,推动全链条治理。
“飙车炸街”的危害不容小觑。从交通安全角度来看,私自改装和拼装的车辆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存在巨大隐患。车辆在竞速或者相互追逐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到驾驶者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社会秩序角度来说,改变车辆的外形、颜色、排气装置等,不仅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其产生的巨大噪音还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也明确,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南昌交警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飙车炸街”的行动中来。如果发现有非法改装、闯禁行、竞速炫技、高音扰民等“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举报。市民可通过“南昌交警”微信公众号底部对话框“政务服务”里的“昌通码”进入“随手拍”、省市交通广播电台举报平台、电话0791—86310122和86312122等渠道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南昌的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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