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网友爆料称,瑞安事件!!!
瑞安事件发生后,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信息,说不敢管了,让家长管好孩子。老师都不敢管了,回家后熊孩子还敢管吗?许多老师发现,在自己孩子的老师也发了类似的信息。由此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家长在家里对熊孩子采取和老师一样的措施,会不会也被拘留呢?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个老师转发校领导的提醒。
48六(3) 班(154)
(六年级)张老师
今天周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课间安全、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约束一下自己随随便便的行为。
让所有班主任留下记录,写好1530表上交。
另外,告知所有的老师不要体罚学生,瑞安事件警告大家,孩子犯错误老师再气千万别动手打,要忍住,保护好自己。不扶烂泥,不雕朽木,尊重他人命运。
从这份通知看得出来,是某位学校领导发出的肺腑之言,提醒各位老师一定要控制情绪,对学生们要友善,不要体罚学生,更不要动手。总之,要放宽心,尊重他人命运。
对此,有网友认为,朽木不可雕的玩意,不用管理。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至少有一个问题家长。问题孩子代代传,这个家族就是完蛋的。
有网友表示,肯定是家长不依不饶,要不然顶多就是全市教育系统内部通报批评,不至于到了行拘的地步。视频也看了,有人说是老师想把孩子扔到窗外,但我还是倾向于老师想吓唬下孩子,真要想扔下去,那不分分钟钟就扔下去了吗?估计孩子也是在班里比较调皮捣蛋,多次管教也管不听,老师才情绪失控。
- 我们再来简单回顾这是瑞安事件。
2025年4月17日下午,浙江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教师林某某在上数学拓展课时,被四年级学生陈某某用水枪喷面部。
林老师随后拽着学生衣领冲出教室,对其进行掐脖子、扇耳光,还拎着学生衣领悬在二楼半的窗台外。
教育局次日凌晨两点紧急发布通报,确认视频真实,对林某某作出记过处分,校长被约谈。而涉事学生家长认处罚太轻,不停投诉。
5月17日,当地公安部门以“威胁人身安全”为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43条对林老师行政拘留。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事件引发全网热议,原本批评老师的评论区风向转变,质疑警方做法;教师群里疯传《辞职申请书》模板,教育大V发文质问。
法律专家观点不一,刑法教授认为教育惩戒中的轻微肢体接触不应等同治安案件,行政法专家则认为该行为够得上行政处罚。
- 如今,瑞安事件引发的蝴蝶效应!有家长爆,孩子老师突然在群里说了这样一段话,请各位学生家长管好自己的孩子。
更可悲的是,这显然不是个例。造成如今这种局面的,是日积月累的结果,瑞安事件只是导火索。
可以说,惩戒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教师没有惩戒权,有些胆大学生就会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不让教师管,那教师只能不管。教师不管的后果,就是社会来管!
这就倒逼,如今有些教师产生比较消极的教学观念。自保重要,坚持佛系教学才能保证到退休,才是教师的人生终点。
而有些家长以为自己法治意识很强,认为维权就是在保护孩子。其实,他们可能忽略了,如果孩子到了无人可以教训的时候,那只能交付给社会和法律惩戒。
当然,这类家长毕竟是少数。希望更多的家长理性看待老师的教育方式,多予以理解和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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