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
对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
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
最高10万元
为发挥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全市社保基金安全,赣州市人社局设立举报投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 <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2号)规定,实名举报且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后,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举报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10万元!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渠道信息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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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来源:赣州人社
编辑:张文慧
审核:张自波
审签:杨晓斌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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