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看到一条新闻,槽点太多不知从何吐起——【广州一高层住户频繁高空坠物 邻居戴头盔出门】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棠德花苑的住户庞先生报料称,他们那栋楼的9楼,有一对母女经常高空抛物,扔玻璃瓶和砖头下来,还砸烂了自家的水管。庞先生表示,整栋楼的人都很怕该住户,出门都要带头盔。记者来到物管处,物业副主任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多次劝导这对母女不要在楼道堆放废品和不要高空抛物。物业还称,希望记者不要上楼刺激她们,以免她们做出过激的行为,因为几年前,有居民投诉这对母女,记者上去采访也被袭击过。针对高空抛物的情况,物业表示接下来会考虑安装监控摄像头。民警表示,后续他们会跟街道沟通,看看是否需要联合上门,做思想工作。 广东广播电视台
就很离谱,我不禁看了眼日历,今年不是已经2025年了吗?早在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就新增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将“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列入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其实早在“高空抛物”涉罪入刑之前,2020年的《民法典(草案)》上就明确了——第1254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当年我还就此接受了省级媒体一个采访,探讨高空抛物侵权追责问题。
扯远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通常视情节严重也就是现实危险性定罪,包括抛掷物的性质、高度、地面场所人流量、造成的后果(毁坏财物、致人伤亡)等等。那么广州这对母女什么情况呢?又扔玻璃、又砸砖头,楼下水管都被打烂了,整栋楼的居民出门都要戴头盔。这已经符合“情节严重”标准了。
再看这个高空抛物是否主观故意,排除物品意外坠落的可能性。从物业多次劝导无效和记者前去被泼水等情节来看,这就是主观故意的;
但问题在于,物业说她们容易受到刺激、生怕出现过激行为,这就意味着这俩糟心婆娘极大可能患有精神疾病。
然后是这个具体证据的完整性,一是监控录像、二是抛掷物上残留的DNA。前者由于物业表示接下来考虑安装监控摄像头,所以暂时只能指望其他居民能不能自己拍到;后者则由于那母女的情况复杂很难近身,导致取证困难,制约立案。
“民警表示, 后续他们会跟街道沟通,看看是否需要联合上门,做思想工作。”这一句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不过出于自媒体人的自觉,我还是专门去查了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三章第28条——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但我也知道,这种情况不是那么好判断的,尤其是涉及到疑似精神病人,那更容易引起负面舆情。前不久河南禹州一女子被医护人员戴手铐强制带走,不久引发了不小的风波。
后来通报称是躁狂发作,经家属同意后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但约束措施不当,当值医生停职、另一员工辞退。当时很多人选择不相信,因为如果医院没错为什么要给医生停职、员工辞退呢?是不是心虚?反正搞得里外不是人。
回到广州母女这事,她们目前应该是还没砸伤到人,后果相对来说还不到顶格,加上俩人很难搞,也就让公安机关投鼠忌器。真去强制逮捕的话,到时候再被拍摄上网,后果可以想见。
再假如她俩最后检查出来没有精神病,单纯只是人品差+没素质+脾气不好,那互联网肯定又翻天了。民警选择柔性沟通(做思想工作)也是无奈之举,尤其是基层派出所在社区里处理事情往往倾向于先调解,真到刑事立案也有个过程。
不过理解归理解,事情不还是得想办法解决么?这俩母女都闹得整栋楼不得安宁了,难道不应该想点别的办法么?思想工作要有用的话,物业早就做通了。说到底还是存在执法困境,缺乏基本的暴力处置魄力,关键时候顾忌良多。
当然,这次事件中物业明显属于责任缺位的,因为那对母女又不是最近才开始高空抛物,监控为什么早不安装?非要等到媒体再三曝光后才“考虑”安装?那物业已经是违反了《民法典》第1254条的安全保障义务。倘若能够早点把监控装上固定证据,哪里还会有当前这般进退维谷的困局?
还有就是当地街道和卫健部门也没能早点想办法评估这对母女的精神状况,如果真是精神病患者,应该及早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能任由其肆意妄为。当然我前面也说了,可能就是单纯的人坏而不是有病(这比有病还糟心)。
反正不管她们有没有病,整栋楼其他居民成天戴头盔出门可能快要被激出病了。对于已经查实的高空抛物行为,无论她们精神状况如何,都务必要追责到底。能承担刑责就判刑,不能担刑责就送精神病院强制医疗,不信治不了她们。
此外还有一个因素,我也懒得提,懂的都懂,但凡是俩老爷们这么干,只怕不用等民警出手,其他居民早就抄起趁手工具上门修理一顿了。可现实却是T0叠加,法抗翻倍,what can I say?
总之啊,高空抛物治理需要多方努力方能消弭,而广州这起事件暴露的正是现代城市治理中技术防控缺位+部门协作断裂+法律执行迟疑所造成的典型困境。唯有证据严格固定、干预及时前置、追责不留模糊空间,才能真正守护好居民和路人“头顶上的安全”。
毕竟不能让其他居民把头盔焊在脑袋上吧,还是得解决祸乱源头才能一劳永逸。友情提示,如果走正常程序解决不了的话,也可以试试别的野路子,让英雄去查英雄、让好汉去查好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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