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乐昌的一起砍树事件,在砍树一方早已承认有不足之处的情况下,事情过去一年半时间,善后工作未获实质性进展,反而在2025年5月23日迎来了七家农户起诉电站案件的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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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线路维护人员像做贼一样,砍掉了我农场约5亩树木!”这是2024年4月21日下午,农场经营者曾先生在事发现场向本号说的话。
事发现场是位于广东乐昌市廊田镇白平村白屋经济合作社、面积约50亩的姐妹塘岭地(又名东乡茶园家庭农场)。
2023年11月27日,在事先没有通知、事发时农场没人在场的情况下,负责韶能股份(全称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01)杨溪电站11万伏输电线路沿线维护工作的湖南启迪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启迪),其员工胡某华等人,擅自穿过农场围墙(一说是爬墙,一说是从缺口进入),砍掉了曾先生农场占地面积大约5亩的构树。构树是嫩叶可作为猪、羊饲料的一种树木。
据曾先生估算,事件导致的直接损失接近16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件导致的间接损失会进一步扩大。
从手续上看,曾先生的农场并没有什么问题。涉事农场在1996年由白屋经济合作社出租给李某,2020年5月再由李某转租给曾先生。转让协议显示,使用期限至203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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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因为警方不予立案,曾先生一方申请了立案监督案的检察听证。2024年4月23日举行的检察听证,得出的结果是依法不予立案。
旁听了整场听证的本号认为,这场持续一个多小时的听证,其中一些观点不堪一驳。
关于擅自进入砍树是因为找不到农场的人之说,本号了解到,农场里的禽畜一般是一天投喂一次,确实非全天候都有人在场。不过,带队砍树的胡某华长期在当地工作,找不到农场的人,不合情理。退一万步讲,没有农场经营者的联系电话,去问下村委会的人就知道了。而且,按照合同,线路可是每个月都要巡查的。
胡某华等人的砍伐行为,事由为保护电力设施。
2011年1月8日第二次修订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需要注意的是,砍伐不是唯一选项。排在它前面的选项,是修剪。
然而,曾先生农场构树遭遇的,是整齐划一的几乎齐头砍伐。很明显,这是令农场损失最为严重的处置方式。
2024年6月4日上午,在和本号面谈时,湖南启迪承认事件中有做得不够的地方,杨溪电站也承认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对事件进行关注后,2024年4月22日、28日,本号先后发出两篇文章。
2024年“5·1”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即2024年5月6日,下午3点,由检察、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队伍,前往事发农场进行了调查。
2024年5月7日,乐昌市林业部门的委托机构,已清点被砍伐树径在5厘米以上的构树共有270株。到了2024年6月4日,湖南启迪说他们清点的结果是215棵。胡某华还对本号说,这215棵,也有90多棵是多认的。
2024年5月初的小高潮之后,事件至今就没有啥实质性进展了。
至今,曾先生未获得任何的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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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在乐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官司,原告认为,大约从1997年开始,韶能股份未经原告同意,在原告耕种的土地上,擅自非法建设高压电线杆(塔),架设高压线路(110KV廊杨线),且未依法设立警示标志和其他标识,非法侵占原告土地,还年年打着电力线路清障名义,趁没人的时候偷偷砍伐村民地上种植的树木、竹子等农作物。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把高压电线杆(塔)、高压线迁走;赔偿人民币1元的损失。
杨溪电站向本号提供的资料显示,线路在建设之时(1996年动工、1997年竣工、1999年送电),支付了铁塔占地补偿费64480元、耕地占用税24012元、沿线青苗及树木砍伐赔偿费165000元。
本号了解到的情况是,白平村村委会、白屋经济合作社的相关农户,并未收到上述费用。一些农户只是在线路运行后零星砍伐树木时得到过一些赔偿。
曾先生认为——
“构树不是一天长成的,完全可以采取裁剪、分片进行等人性化方式处置。不通知就擅自翻墙进入的野蛮砍伐行为,有违法犯罪的嫌疑!电力设施要保护,村民、企业的合法利益也要保护!”
最后是本号的观点——
解决急难愁盼
乐昌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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