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犯罪误区第14期:认定函=免死金牌?错!律师的良知比公章更重要!
王科栋律师。
当一份盖着红章的文件摆在面前,有人看到的是权威,而我看到的是责任。因为每一个公章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今天这条视频关乎法律人的良知。
有这样的一个真实刑事案件,当事人被证监会认定内幕交易,咨询不少律师,看到证监会认定函都告诉当事人认了,认为没希望。但当事人事实上证监会认定函里面的内幕信息敏感期认定有问题,且存在无法排除合理性怀疑的东西。律师是真相的守夜人,对事实和证据负责,最终当事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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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50条写着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但在我心里他还写着另外一句话:律师的使命是让人性在法条中呼吸。行政机关的认定函可以错吗?也可能会错。当所有人都默认红头文件不可挑战时,正是律师的较真让法律免于成为权利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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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应当坚持自己的职业信条:
·一、对证据冷酷。刑事案件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排除合理性怀疑。
·二、对权力质疑。哪怕对面坐的是整个权力机构。
·三、对生命敬畏。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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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荣耀不在胜诉率,而在午夜扪心自问,问心无愧。真正专业的律师会为当事人做到:
·一、用显微镜看时间线。
·二、用手术刀抛关系网。
·三、用赤子心抗压力。
就算全世界说别挣扎了,律师也要为当事人争到最后一秒。法律不是冰冷冷的条文,更是无数人生的重量。当所有人迷信公权力时,总要有人做那个不合时宜的质疑者,不为标新立异,只为对得起律师二字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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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我是康达律所王科栋律师,专注于证券犯罪全流程法律服务,见证法律人的赤诚与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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