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19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能环境”)及相关责任人李卫国、凌锦明、吴秀姣,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高能环境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规范、采购及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次事件反映出高能环境在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影响公司市场信誉与投资者信心,也为其他上市公司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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