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凉山州自然资源局了解到,为严厉打击惩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通报3宗自然资源违法重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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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卢某某非法采矿案
经雷波县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2025年2月卢某某组织机械和人员在上田坝镇小沟村八一组进行非法采矿,经雷波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卢某某对自己非法采矿的行为供认不讳。
卢某某无证开采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及《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年增补及修订部分),没收其违法采挖磷矿原矿923.88吨,并对卢某某无证开采矿产品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因开采磷矿原矿涉案矿产品价值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已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2
冕宁县高阳街道灵山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冕宁县高阳街道灵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22年8月未经批准在冕宁县高阳街道灵山社区十二、十三组违法占用土地6490平方米(涉及耕地3051平方米)建设农文旅项目,经冕宁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该行为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修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违法行为。
冕宁县高阳街道灵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其退还土地、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954100元(大写:玖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目前已执行到位。
3
昭觉县吉克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5年,吉克某某等人在日哈乡古尔村和古里镇非法盗采高黏土,经昭觉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两处违法开采量分别为8059.968吨、3906.996吨。
吉克某某等人无证开采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其无证开采矿产品总价值为人民币1436000元(大写:壹佰肆拾叁万陆仟圆整),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已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上述违法案件的查处,表明了全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坚定态度。下一步,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查处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矿产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记者:邹湘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蒋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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