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近日报道,2024 年 8 月,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本是桩普通案子,却因律师黄某的疯狂举动,在法律圈激起千层浪。
原告殷某借钱给杨某,杨某逾期未还,法院 8 月 21 日一审判决,要求杨某归还本金和利息。
结果,被告代理律师黄某因判决不符预期,瞬间 “炸毛”,竟通过微信语音,对承办法官辱骂、恐吓、诬陷,甚至威胁掌握法官家人、车辆、房屋等信息,扬言要灭法官全家!
这哪是法律从业者的做派,分明是公然践踏司法权威。
好在法院反应迅速,48 小时内完成调查、处罚、司法建议全流程。
依据《民事诉讼法》,直接对黄某开出 3 万元罚款,还向其执业地司法局发司法建议,要求追加行政处罚。
在法律的威严下,黄某当场道歉并缴纳罚款。
这可不是简单的个案了结,背后藏着法治社会运行的关键逻辑。
黄某身为专业律师,本应是法治建设的 “排头兵”,却成了破坏者。他利用掌握的信息精准威胁,将私利凌驾于司法公信力之上。
要知道,2023 年全国律师人数已超 65 万,若这类行为泛滥,法律行业的道德根基必然动摇,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也会随之崩塌。
天府新区法院不仅及时保护了法官人身安全,还展现了司法权自我保护机制的强大效能。
3 万元罚款只是第一步,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动惩戒,形成 “行政处罚 + 行业惩戒” 组合拳。
更深层来看,这起事件暴露出部分法律从业者的角色认知错位。
律师本应是法治运行的 “润滑剂”,黄某却把自己当成当事人利益的 “敢死队”,将诉讼结果与个人尊严错误绑定,陷入 “诉棍” 思维。
反观深圳律协推行的 “出庭律师行为负面清单”,将威胁司法人员纳入执业评估,这种做法值得全国借鉴。
维护司法权威,制度保障是底线,但更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对法治的信仰。
律师放下 “胜负执念”,法官摆脱 “被报复” 隐忧,司法才能成为定分止争的坚实防线。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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