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连续盗伐路边绿化树木,甚至被取保候审期间还去盗伐。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男子卜某被法院以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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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至9月期间,卜某连续盗伐某公路两边的绿化柳树并贩卖给他人,非法获利4888元。2024年10月9日卜某主动投案自首,次日被依法取保候审。2025年1月7日凌晨2时许,卜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来到某村正在盗伐路边的一棵楝子树时,被当场抓获。经价格中心认定,被盗楝子树价值450元。
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卜某连续盗伐绿化树木,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盗伐绿化树木,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卜某第一起事实中系自首;第二起事实中系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其第二起事实系犯罪未遂等。法庭综合考量依法做出了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从柳树到楝子树,从自首到再犯,卜某用自由为贪婪买单!4888 元的不义之财,换来的不是安稳,而是法律的严惩;取保候审期间仍不知悔改,450 元的小利成了 “最后一根稻草”。法律不会放过任何心存侥幸者,切勿以身试法,大家一定要从本案中吸取教训,莫因贪念走上歧途,违法犯罪终会付出沉重代价!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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