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 3 月 3 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气氛凝重,一场备受瞩目的审判正在进行。主犯白宝山,这个在 1996 - 1997 年间制造了多起震惊全国的持枪抢劫杀人案的恶魔,被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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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情人谢宗芬,作为从犯,也因抢劫罪、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时光匆匆,12 年后的 2005 年,谢宗芬刑满出狱,此时她已 48 岁。本该回归家乡、安度晚年的她,却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 再次前往新疆。
新疆,这片曾与白宝山一同犯下滔天罪行、欠下无数血债的土地,对她究竟有着怎样特殊的意义?当记者就此疑问采访她,并提及白宝山时,谢宗芬沉默片刻,眼中含泪,缓缓说出了八个字:“我恨他不听我的话。”
这简单的八个字,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复杂的情感、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呢?让我们把时光倒回几十年前,走进白宝山与谢宗芬的世界,探寻这段令人唏嘘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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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山:堕落的开端
1958 年,白宝山出生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个工人家庭,父母皆为北京钢铁公司的职工。幼年时期,白宝山的家庭并不宽裕,生活的压力早早地笼罩着这个孩子。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不幸离世,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了母亲一人肩上。
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年幼的白宝山甚至曾被送到老家农村生活,直到 13 岁才回到北京。回到北京后,他才开始进入小学读书,然而,和比自己小很多的孩子一起上一年级,这让白宝山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这种心理上的创伤,或许在那时就已经悄然埋下了一颗不安分的种子。仅仅上了三年学,白宝山便辍学了,之后,15 岁的他在一家街办的酱菜厂当起了临时工,开始了为生活奔波的日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白宝山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并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然而,家庭的负担也随之加重,贫穷的生活让他渐渐迷失了方向。在生活的重压下,他没有选择通过勤劳和努力去改善现状,而是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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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年,全国第一次严打期间,25 岁的白宝山因盗窃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随后被送往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本以为四年的牢狱生活会让他改过自新,然而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在狱中,同案的一个狱友为了立功减刑,检举白宝山曾与自己有过拦路抢劫的合谋。这个检举让白宝山的刑期被突然加刑 10 年。原本满心期待着早日出狱、回归正常生活的白宝山,瞬间陷入了绝望的深渊。
在这漫长的刑期里,他的内心逐渐发生了扭曲,新婚妻子也因无法承受生活的压力和丈夫的牢狱之灾,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离他而去。这一系列的打击,让白宝山对社会、对他人充满了怨恨,他开始在心中暗暗滋生报复的念头。
1991 年,白宝山又被注销北京户口,押送新疆劳改农场继续服刑。在茫茫戈壁滩的艰苦环境中,白宝山的怨恨愈发强烈,他的内心彻底被黑暗吞噬。他开始谋划着出狱后的报复计划,他要杀人,要抢夺钱财,以此来弥补自己十多年劳役的 “损失”。
在劳改农场期间,白宝山偶然间得到了一个获取子弹的机会。一群迷途的羊闯入他放牧的区域,他将羊扣留。当牧民找上门索要时,他得知这些牧民手里有子弹,便提出用子弹赎回羊。就这样,他顺利得到了一百二十多发子弹,并将其擦拭干净包好,藏在牛棚顶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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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又陆续向农场留场就业的劳改犯要了一百多发步枪、手枪子弹私藏起来。有了子弹后,白宝山开始考虑出狱后如何弄到枪支。他深知这其中的巨大风险,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决定先杀人练胆。在劳改农场中,有两个令他憎恶之极的劳改犯李保玉和傅志军成为了他罪恶阴谋的牺牲品。
李保玉凭借自己的蛮力,常常欺压白宝山,稍有不满就对他施暴;傅志军则常找白宝山借钱,却从来不还,还时常打骂他。白宝山对这两人早已心怀怨恨,终于,在一个夜晚,白宝山将李保玉骗来喝酒,趁其不备,用事前备好的铁榔头照他后脑勺狠命一击,将其杀害后埋在坑里。
之后,他又用同样的方式结果了傅志军的性命。后来,牛棚里发现的血迹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白宝山被审查了三个多月,但最终因没有确凿证据,他被释放了。经过这两次杀人,白宝山的内心变得更加冷酷,他觉得自己已经能够心狠手辣地实施犯罪,坚信自己将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杀手。
1993 年年初,白宝山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劳作积极,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既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减刑一年。
1996 年 3 月 7 日,白宝山刑满释放,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因盗窃入狱的普通人,而是一个满心仇恨、准备向社会报复的危险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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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宗芬与白宝山的相遇
谢宗芬,一个来自四川的普通中年妇女,原本过着平凡的生活。为了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她来到北京做些小买卖。命运的红线,就这样在不经意间将她与白宝山牵到了一起。
1996 年,刚刚出狱的白宝山,表面上在做一些小生意,贩些服装、打火机之类的货物,但实际上,他一直在暗中寻找着实施抢劫犯罪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谢宗芬。
对于相貌平平的谢宗芬,白宝山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情感,在他看来,谢宗芬只是他犯罪道路上的一个工具。他觉得带着女人外出,遇到盘查时更容易应付,而且有个帮手,办事也会更加方便。
而谢宗芬,或许是因为长期在外地漂泊,渴望有个依靠,又或许是被白宝山伪装出来的表象所迷惑,很快便与白宝山勾搭成奸,陷入了一段注定没有好结局的感情纠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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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开始:北京的疯狂作案
1996 年 3 月 31 日,白宝山迈出了他罪恶的第一步。这天夜晚,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前往白天已经侦查好的北京石景山高井热电厂。他将自行车藏在果园里,翻墙进入电厂。夜深人静之时,他潜伏在离哨位不远的夹道里,等待着时机。
当 11 点左右门卫换岗,哨兵突然跑到墙边背对着他持枪呕吐时,白宝山毫不犹豫地持粗铁棍从背后猛击哨兵范龙泽的头部,将其打昏后,迅速摘下他的步枪,顺着原路跑到果园,把枪藏在一片篱笆墙边的草丛里,然后骑车回到家中。
这一起案件,成为了白宝山持枪袭军袭警系列案的开端,也让他尝到了犯罪的 “甜头”,更加坚定了他继续作恶的决心。
此后,白宝山一发不可收拾。他认为抢来的长枪不方便携带,便打算利用长枪再抢短枪。
1996 年 4 月 7 日晚 23 时 15 分,在北京石景山装甲兵司令部值勤岗亭,他带着之前抢来的长枪,压满从新疆带回的子弹,用旧毡子裹好,埋伏在离某单位门岗 20 米近的草丛里。他向值勤哨兵余启明连开两枪,然而两枪均未击中要害,余启明立即前往营房告知其他战友,并和战友们一起向外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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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山抢枪未果,只能逃离现场。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4 月 8 日晚,白宝山在作完 “4・07” 案后逃离现场途中,搭乘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 6 人小组开着巡逻车执行任务时发现该车形迹可疑,进行堵截。
白宝山所乘之车被迫停车,巡警孟彬、肖远、王建庆三人提着自动步枪下车后,白宝山突然拉开右后方的车门,向三名警察连射四枪,三名警察全部被击倒,他又继续射击五枪,其中一枪击中巡逻车驾驶位置上的巡警姜书启。作案后,他在离家附近的苹果园里躲到天亮,才悄悄回到家中。
4 月 20 日,白宝山看望亲戚途经北京市丰台八一射击场时,发现这里的哨兵佩有手枪,便心生歹念。4 月 21 日深夜,他骑车把用帆布包裹的步枪藏在离岗哨位置 300 多米的荒草丛里,之后持枪向哨兵赵长文的头部、胸部和腰部各射一枪,致其当场死亡,并带走哨兵赵长文身上所佩 “五四” 式手枪枪套一个(内无枪支),随后逃离现场。
几次抢短枪没有得手,白宝山感觉到警方缉查风头很紧,但他仍不死心。他想起小时候回老家徐水地区有一个兵工厂造过枪,便决定到那里去搞枪。1996 年 7 月中旬,他前往徐水县踩点,发现某部队的岗哨有折叠式冲锋枪。
7 月 26 日晚,白宝山持抢劫所得的 “五六” 式半自动步枪,潜入徐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炮团弹药库哨位附近。7 月 27 日凌晨,他向执勤的三名哨兵蒋鹏程、霍建军、柴红阳射击,致哨兵霍建军受伤,哨兵蒋鹏程死亡,并趁机抢走哨兵霍建军身上携带的 “81 - 1” 式自动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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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现场后,白宝山将该枪和 “五六式” 半自动步枪及所携子弹掩埋于徐水县火车站附近,然后潜回北京。半个月以后,他再次前往徐水,挖出 “81” 式自动步枪,塞在一个大提包里,把那支杀了多人的 “56” 式步枪重新埋好,当夜乘火车返回北京。
抢到 “81” 式自动步枪后,白宝山开始谋划抢劫钱财。1996 年 12 月 16 日,他伙同谢宗芬来到北京德胜门烟市摊位。当时,女子徐桂花正在清点大宗现金,白宝山持 “81 - 1” 式自动步枪威胁她交出装有 65170 元的挎包。
见徐桂花未作声,白宝山竟残忍地向其腹部开了一枪,致其死亡,然后向追来的人群中连开两枪,致 3 名男子受伤。逃离现场后,白宝山将赃款 65000 元和枪支埋藏于垃圾堆内。
过了几天,他和谢宗芬一起将钱和枪取回,数了数共有 65000 元,白宝山分给谢宗芬 5000 元。在这一系列的犯罪过程中,谢宗芬从一开始的可能并不知情,逐渐发展为明知白宝山的犯罪行为,却依然选择协助他,帮他转移枪支和赃款、缝制枪背带等,一步步陷入了罪恶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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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升级:新疆的血腥暴行
1997 年 2 月上旬,白宝山与谢宗芬前往乌鲁木齐,到达后转往石河子市 147 团寻找白宝山狱友吴子明,欲与其一起在新疆实施持枪抢劫。此时的白宝山,犯罪的欲望愈发膨胀,他的行为也变得更加疯狂和残忍。
1997 年 7 月初,白宝山认为自己私藏的子弹不够作案使用,吴子明参与作案也需要枪,便欲再次抢枪。6 月 5 日,白宝山和吴子明来到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欲再次抢枪,两人还未来得及行动便被哨兵发现,于是翻墙逃跑。
在逃跑途中,他们遇到两位巡逻的警察,白宝山认为无法逃脱检查,隔着装枪的布袋便连开两枪,虽未致人伤亡,但这一行为已经充分显示出他的丧心病狂。
因在奎屯未达到抢枪的目的,1997 年 7 月 5 日下午,白宝山和吴子明持 “81 - 1” 式自动步枪来到石河子 141 团军械库继续实施抢枪计划。他们持枪打死库房大院内的狗,撬开库房大院门以及库房门,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141 团军械库已改为 “人工影响天气器材库”,并无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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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只能立即返回逃离现场。1997 年 7 月 6 日凌晨,在返回途中,白宝山开枪打死了一名看见他携带枪支的男子。由于被害人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且白宝山对此的口供有过反复,因此在案件最终的审理判决时,此案未被列在判决书中。
为了准备作案工具摩托车,1997 年 7 月 29 日,白宝山和吴子明在距石河子 147 团 50 公里处的一条乡间公路上,拦住一辆摩托车,白宝山连开两枪打死车主王吉平,并将其尸体掩埋,随后驾抢劫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白宝山为了方便后续抢劫现金,决定先抢一把手枪。1997 年 8 月 8 日,他和吴子明来到石河子市 149 团场,在那里,他们枪杀了一名民警并抢走了手枪。此后,他们的犯罪行为愈发猖獗,将目标对准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
这里生意兴隆,有钱人众多,成为了白宝山眼中的 “肥肉”。1997 年 8 月 19 日,白宝山伙同吴子明在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实施了震惊全国的抢劫杀人案。他们手持武器,疯狂扫射,当场有 7 人身亡,5 人受伤,抢走了 140 余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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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被列为 “1997 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在白宝山的提议下,三人后来来到了天池。
在天池,白宝山担心吴子明分赃后会败露罪行,于是在吴子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开枪打死了他,并与谢宗芬一起将作案凶器榔头及吴子明携带的持包、身份证等物品掩埋。
次日晨,谢宗芬、白宝山来到新疆大学后院树林,将埋藏在林中土坑里的 123 万元赃款取走。同年 8 月 30 日,二人携赃款和 “五四” 式手枪乘 70 次列车逃回北京。回到北京后,谢宗芬分得赃款 1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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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白宝山与谢宗芬的落网
1997 年 9 月 5 日晚上,新疆专案组 4 名警察来到白宝山家中。此时白宝山刚好在家,就在他准备拿枪做最后的挣扎时,母亲突然出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白宝山担心吓到母亲,最终放弃了反抗,束手就擒。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犯下滔天罪行的恶魔,终于落入了法网。
而谢宗芬,在白宝山被捕后,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1997 年 9 月 6 日,刚回到四川老家三天的谢宗芬被宜宾市及筠连县公安民警联手抓获,缴获赃款及财物折款共计 10 万余元。
9 月 7 日,她被北京市公安局赵斌、宋树勇飞抵四川在筠连县看守所提审讯问,交代出全部犯案事实。9 月 9 日,谢宗芬乘坐飞机,被押解到北京。
1998 年 3 月 3 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理白宝山、谢宗芬持枪抢劫杀人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主犯白宝山被判处死刑,从犯谢宗芬因抢劫罪、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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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 4 月底,白宝山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而谢宗芬则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涯。
在狱中,谢宗芬或许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她积极改造,陆续获得了 3 次减刑机会,并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提前获释。出狱后的谢宗芬,面对记者的采访,当提及白宝山时,她含泪说出了 “我恨他不听我的话” 这八个字。
这八个字,或许包含了她对过去种种的悔恨,对自己因白宝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无奈,也包含了她曾经试图劝阻白宝山,却未被听从的委屈。
据一些报道称,在一次次抢劫完成之后,谢宗芬也曾劝白宝山就此收手,她很想跟白宝山一起拿着手头的钱做点生意,过普通的日子,但白宝山却始终没有听从她的劝告,而是继续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出狱后的谢宗芬,没有选择回到家乡,而是再次前往新疆。她在新疆石河子开了一家饭店,重新开始了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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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还重新嫁了一个男子,过上了相对平静的日子。曾经那段与白宝山一起的黑暗岁月,或许成为了她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痛,但她也在努力地让自己走出阴影,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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