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哈市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 对以下新增21处电子抓拍摄录点予以公示 ,主要针对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
一、固定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点位
1、文道桥桥头—东南7门
2、文道街工大左岸三号门
3、文道街35-13号
4、邮政街—同仁堂
5、银行街中医大二院停车场入口
6、邮政街—医大一院住院处
7、文教街—全路段
8、黄河路—南直路
9、黄河路虹桥中学
10、吉林街—花园街
11、革新街—文教街
12、海城街省实验中学门前
13、一曼街眼科医院门前
14、淮河路—南直路
15、海河东路—南直路
16、南直路—虹桥中学门前
17、春远胡同
二、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区域
18、松北大道(世茂大道—松北一路)
19、世茂大道与科技一街交叉口及周边
20、中源大道(丰源街—恒源街)
21、和谐路与呼兰大道交叉口及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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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哈尔滨日报记者 孙莹
编辑丨 李楠
责编丨 郭启迪
审核丨 范思瑶
统筹丨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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