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组织健康讲座、提供艾绒熏蒸体验、免费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集聚中老年消费者,再借机高价推销保健品、保健仪器、日用品。此类投诉举报案件时有发生。近日,宁波市余姚市场监管局及时调解多起消费者投诉案件,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不要落入“免费赠送”陷阱。
(5月7日《宁波晚报》)
近年来,“免费赠送”成为一些不法商家吸引消费者的手段,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验、赠品诱惑等形式,诱导中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低质或高价产品,这类营销手段尤其精准针对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中老年人。
在类似案例中,不法商家通过组织免费健康讲座、赠送鸡蛋、米面油等低成本小礼品的形式,成功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参加。通过嘘寒问暖、建立感情联系,营造值得信赖的假象。这类营销多选择在清晨或傍晚等非工作时间,利用监管空档,在社区活动中心、酒店会议室等隐蔽场所举办。这种打“时间差”和“场所差”的方式意在规避监管,增加执法部门查处的难度。
当前,部分老年人因知识结构和信息获取渠道的限制,很容易成为“免费赠送”陷阱的目标。虽然案例中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反应,对违法营销活动进行了及时调解,并提醒消费者擦亮双眼,但问题的根源在于“治标未治本”。在现有监管模式中,对营销活动的事前监督较少,更多依赖事后投诉,且取证、查处链条长,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需加强协同治理,提高违法成本。一方面可通过完善事前审批备案制度,增加营销活动的透明度;另一方面需依托大数据技术,借助群众举报和社区力量,形成多渠道监督机制,尤其可聚焦重点时间如清晨、傍晚,以及重点场所如社区、酒店等,对违规营销实施精准打击。
除了监管手段的强化,法律层面的完善对杜绝此类现象更为重要。从立法角度而言,现行《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已有对虚假宣传等行为的规定,但针对“小恩小惠”吸引消费者、刻意情感操控等新型手段,现有法律覆盖不完善。法律需要进一步细化对“免费赠送”相关行为的规定,例如明确划定健康讲座、免费产品赠送的合法界限,严格禁止借机欺诈销售,规定商家需提供充分透明的产品信息。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警语在“免费赠送”骗局中尤为适用。消费者应增强警惕心理,面对小恩小惠保持理性,不贪图一时便宜。
“免费赠送”的陷阱,不能总是拿老人填平。既要市民擦亮眼睛,也要监管亮出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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