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婆上线2,强奸罪司法观点,婚内是否构成强奸罪1。
1、白俊峰强奸案,《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20号。
2、白俊峰,男,27岁,辽宁省锦州市义县,1994年10月与姚女士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多次发生口角,姚女士1995年2月回娘家居住并向白俊峰提出离婚要求,经村委会调解但因退还彩礼数额发生争执未达成协议,1995年5月2日晚8点,白俊峰到姚家索要彩礼,双方约定太晚了等明天找中间人解决,白俊峰回家,后晚9点,白俊峰再次到姚家。姚对白说“不是已经说好了吗,明天我们找中间人解决吗?”姚边说就边准备上炕睡觉了,白见状脱衣服也要住姚家,姚父说“小红,你回老白家去”。白说“不行,现在晚了”。此时,白将姚按倒想发生关系,姚不同意与白拉扯,白采用暴力手段控制住了姚并绑住姚的手强行发生了关系。村治保陈主任接到姚父报案后来到姚家,咳嗽一声,白在屋内听见便喊“我们两口子正办事呢,谁愿意看就进屋来看”,陈主任进屋说“你们两口子办事快点,完了到村上去”,陈主任帮忙给姚松绑后回到村委用广播喊白姚二人上村委会,此间,白又第二次强行与姚发生了关系。
3、义县法院认为白与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强制的手段强行与姚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4、司法观点,合法的婚姻产生夫妻之间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同居生活是夫妻之间对等的人身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生活的法律承诺。虽然姚提出离婚,也经过村里调解,但并没有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没有进入离婚诉讼程序,白姚相互对同居生活的法律承诺仍然有效,白俊峰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5、注意注意,特别注意,这是1995年的判决,当时还是老刑法,新刑法1997年10月1日才开始生效启用,距离现在30年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