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有网友发帖称,昨天山东某县交通事故后续,视频拍摄者称受害者家属在警局报案,门口有不少人聚集,这么惨烈的事件应该算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了吧,希望能妥善处理。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2025年5月4日,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南路一辆小车突然变向,快速撞向路侧公交站台,导致多人倒地。
事发后,警方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处置,肇事车辆上的两名男子被带走。截至当日19时许,现场已处理结束,道路恢复畅通。截至5月5日,肇事者已被控制,案件已移交当地刑警部门。
- 另据媒体报道,【山东滕州一车辆撞向公交站台致多人倒地,肇事司机被控制,案件已移交刑警]
5月4日下午,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南路一辆小车突然变向,快速撞向路侧公交站台,致多人倒地,现场有数米高路灯也被肇事车辆撞倒。
4日傍晚,事发现场附近一商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发生事故的位置,在其门店斜对面的公交站台上,有等车的市民被撞倒,“我第一时间打电话报的警,先是打的110,紧接着打的120,没几分钟他们就到了现场,来了好几辆救护车,肇事车辆上的两名男子被带走。”
当晚7时许,附近有其他商户向记者表示,现场已处理结束,道路恢复畅通。
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从滕州市警方获悉,肇事者被控制,案件已移交当地刑警部门。至于此次事故的伤亡情况、肇事司机是否涉酒驾毒驾等问题,警万暂未透露。
对此,资深媒体人胡锡进发帖表示,严重交通事故的伤亡人数,肇事司机的基本情况都不属国家机密,当地警方应当及时公布。把不是机密的信息拖延不报,这不是公共利益的要求。
这并非是要较真。一个事情在公共信息平台上悄悄闪过去,按说又能怎么样?但是这样的先例如果开几个,今后各地彼此观望效仿,信息公开的规则就可能守不住,被打折扣。而维护信息公开,保护公众对涉及自身利益各种事情、包括坏事情的知情权,是我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事项之一,也是社会韧性的重要支撑点。
而有网友表示, 应该后续会报道的。老胡,请稍安勿躁。且五一本来人手就比较紧缺。我之前节假日在高速公路发生的小的追尾,刚开始交警说要来的,后面又说有更紧要的事情要处理,就叫我和那个车主私下解决。
总之,从目前报道的新闻来看,这起案件已经移交刑警部门,而不是交警部门,这已经彰显端倪。也就是说,肇事者可能涉嫌刑事案件。至于目前未公布伤亡人数,诚如有网友所言,这和五一假期有一定关联。而且,很多人伤情如何,也需要观察,待稳定后再统一汇总,避免信息差。
果不其然,就在刚刚收到消息,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获悉,2025年5月5日,公安机关已对滕州一名涉醉驾肇事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滕州市善国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29岁,滕州市人)当日午餐饮酒后,15时57分驾车接朋友一起外出购物,16时05分在善国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驶,从右侧强行超车时发生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蔡某某被当场控制。公安机关对蔡某某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排除毒驾。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震惊!希望肇事者得到法律严惩。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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