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5年5月1日起,悬挂白牌的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石家庄市交管局宣传科 张华警官表示,对于 2025年5月1日之后继续上路行驶的白牌电动自行车,第一次被民警发现将处以警告,并提示大家尽快将白牌电动车自行处置,第二次发现会罚款200元,如果是第三次依旧被发现上路行驶,那么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
二
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2022年5月1日起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即“白牌”),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三
白牌电动车的车主将面临两个选择:
1、淘汰旧车,参与“以旧换新”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上绿牌。
2、注销白牌,悬挂机动车号牌。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石家庄市三环以内(含三环主辅路)限制通行摩托车(包括电摩/电轻摩)。
四
白牌到期,将大力推进河北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进度, 对促进消费,消除旧车的安全隐患方面是好事。只是电摩/电轻摩不能进三环,还是会给市民带来诸多出行不便。
严管电动自行车改装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同步放开电摩/电轻摩的管理,该上牌的上牌,该考证的考证,该上保险的上保险。给市民多一个出行的选择,我相信这是大多数普通市民的心声与实际需求。市民不害怕承担上路该有的责任,害怕的是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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