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等人,被诉在国民党“三中(中视、中广、中影)”与旧中央党部交易案,涉违反证券交易法,造成国民党72亿多元损害。一审判马英九、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3人均无罪;前立委蔡正元则被控利用中影股权交易机会侵吞阿波罗公司资产,被依侵占罪判刑3年6月、商会法判刑6月。台湾高等法院25日召开审理庭传唤蔡正元,认定蔡犯罪所得达2亿多元,有逃亡动机及可能性,当庭裁定蔡须配戴电子脚镣。
据报道,台高院开庭后,命蔡正元赴法警室配戴黑色的电子脚镣,并做数度测试,确认收讯正常后,蔡正示25日晚近8时才搭车离开高院。
台高院审判长曾淑华、受命法官李殷君、陪席法官张宏任认为,蔡正元被北院依违反侵占罪、商会法,分别判刑3年6月、6月徒刑,且认定犯罪所得高达2亿多元,用于支付私人房贷等用途,却始终否认犯罪,有高额没收责任,衡情有强烈逃亡动机。
台高院审酌,蔡正元先前被限制出境、出海加总期间,几乎已达法律规定5年的上限,因而未再延长,但蔡正元频繁入出境,为确保日后审判程序顺利进行,当庭裁定蔡正元必须接受科技设备监控,配戴电子脚镣、每日电子报到。
台高院审理三中案,至今已2年多来,马英九、蔡正元等被告均做无罪答辩,高院召开审理庭,传讯蔡、蔡妻洪菱霙与洪父洪信行3人出庭,将择期传唤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等被告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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