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探索形成地理标志保护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典型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4〕884号),经组织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审等环节,确定了12个创新性强、成效较为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典型案例。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把复制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与推进辖区内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示范区经验要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示范区经验要强化协同耦合。各示范区承担单位要积极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借鉴相关经验做法,多措并举推进健全保护制度、完善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加强合作共赢等建设任务,全面提振地理标志产品消费,推动县域富民产业提质增效。
附件: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典型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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