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永宁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救助申请人李某泪眼婆娑,不停地向检察官诉说着感谢。
2024年9月的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导致李某丈夫离世,李某从此失去了家庭依靠,独自生活,面对失去经济来源的困境以及心理上的巨大创伤,李某对生活陷入深深的绝望。2025年3月,永宁县检察院通过数字模型碰撞出李某救助线索,针对该起线索,检察官主动作为,深化检察一体化履职,与刑事检察部办案人积极沟通,确认李某可能符合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深入调查核实李某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
经走访调查,2022年,李某丈夫发生意外从楼梯摔倒,导致十一根肋骨骨折,为治疗家中已经负债累累。2024年,李某丈夫遭遇车祸去世,产生医药费、丧葬费9万余元,肇事方年近50岁,无稳定工作,收入微薄,至今未向李某进行赔偿。李某育有两个子女,女儿患有心脏疾病,居家照顾子女;儿子离异且身患疾病,每月赚取的微薄收入基本用于治疗疾病及日常开销,无力赡养李某。李某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常年服药,仅依靠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生,且需清偿外债,生活拮据,接连的打击让李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然而,在李某最无助的时候,司法救助的温暖使其重拾生活希望。永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是因案致困的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随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完成审查、审批、发放流程,最终依法向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同时,检察官多次通过面谈、电话对李某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失亲悲痛,重拾生活信心。收到救助金的李某表示:“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在最困难的时候看到了希望。”
近年来,永宁县检察院立足当地实际,深度融合“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将困难妇女、未成年人保护贯穿司法救助全过程。在案件办理中,注重走访排查,突出救助重点,构建多元救助体系,全方位满足救助申请人的多元需求,最大化实现了司法救助成效,真正跑出了司法救助“加速度”,解决了救助对象“来不及”“等不起”的燃眉之急。
内容来源:永宁检察微信公众号
技术编辑:曾杰
责任编辑:夏洁
审核:马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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