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3年的“严打”期间,天津一个叫做朱国华的男子被判处死刑。判决书叙述:
- 朱国华,25岁,天津铁路分局自动化指挥部办公室技术员。1978年以来与刘增祐、郑爱民等,利用举办家庭舞会,播放黄色歌曲、看裸体画报和黄色录像、请吃饭、搞对象、交朋友、找工作、调动工作、扣压物品、揭露隐私或由同伙拦截等手段,“勾引、诱骗、笼络、控制、要挟女青年,大肆进行流氓、强奸犯罪活动。
- 他们还将自己玩弄、蹂躏的女青年,互相转让,使受害人继续受害,从而形成以朱国华为首的流氓犯罪团伙。
1979年夏,朱国华经举办家庭舞会与两名女性崔某、张某相识,尔后与刘增祐将两人骗至朱国华家,朱国华将崔强奸,强奸得以完成是“以给调动工作相要挟”。刘增祐在朱家以堵嘴等暴力手段将张某强奸。
1980年夏,朱国华还先后以交朋友、调动工作等欺骗手段,将女青年张某、刘某、张某某骗至家中强奸。
1974年6月22日,朱德全家合影。前排左起:康克清、朱德、赵力平;后排左起:朱国华、朱和平、朱全华、朱援朝、朱新华
还有强奸未遂的。判决书称:1978年至1980年间,朱国华还先后将女青年赵某、马某、白某、王某骗至家中企图强奸,均因被骗女青年极力反抗未得逞。
在判决书上,还用了“猥亵”、“奸污”等词语描述朱国华的行为:截至1982年4月,朱国华还先后玩弄、奸污了女青年周某等7人,猥亵高某等6人。
这个朱国华,是朱老总的孙子,是朱德唯一儿子朱琦的最小的儿子。据其同事陈光中回忆:朱国华是在1980年7月的一天到单位报到,担任技术员、负责打印机。
陈光中对朱国华最初的印象不错:“朱国华特别礼貌,张口闭口陈师傅。一开始比较循规蹈矩,挺随和的。”后来,纪律就松弛了。天热时,朱国华每天上午11点多来,到机房睡一觉就走了,因为那里有空调。
陈光中有次说他:“朱国华你至少给点面子,你老这样迟到,我扣你奖金!”但朱国华回答,“该扣你就扣吧。”
后来,朱国华曾有半个月没在单位露面,陈光中就说他:“你至少请个假吧?”朱国华解释说他回老家去了,老家给他爷爷立个塑像。陈光中后来一查,根本没有这回事儿。
陈光中回忆说:“他好说大话,但为人热情,你和他聊什么都能聊。”
“他滑冰技术很溜,而且从滑冰帽到紧身裤,装备齐全。朱国华会裁衣服,有时和女同事聊衣服怎么裁。”
“朱国华对女性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老问单位谁有男朋友没,但很可惜单位没有单身女性。”
“听说他不断换女朋友,但从没见他带过一个女孩子到单位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之日合影。后排左起:康克清、钱希均、周月林、贺子珍;前排左起:曾碧漪、彭儒
朱国华被执行死刑次日,康克清外出参加活动。行车途中,她平静地对司机刘国和说:“刘师傅,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的孙子犯了罪,昨天给枪毙了。”
司机说:“我也听说了,但没敢问您。”稍后,刘国和又谨慎地问:“听专车司机们说,您在判决书上签过字?”
康克清略显激动地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还用签字吗?”其实,康克清唯一接到的是有关部门转来的一份记录电话,向她通报情况。她从未介入此事,没有任何领导人找她谈过话。
康克清,原名康桂秀,1911年9月7日,出生于江西省万安县罗塘湾的一个贫苦渔家,是朱老总的第五位妻子。康克清和朱老总携手度过了47年的婚姻历程,于1992年4月22日病逝。此去经年,如去愿老人家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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