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商标查询检索直接点击
小伙伴们注意啦!
《金山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经委〔2025〕9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金山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现将《金山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
通知内容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金山区关于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金经委〔2024〕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本办法的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列入金山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
第三条 (验收管理部门)
区经委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委托专业机构具体实施验收工作。各镇(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区经委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第四条 (验收申请)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期到期后的2个月内向区经委提请验收申请。
第五条 (验收材料)
验收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二)验收总结报告;
(三)项目审计报告;
(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材料审核)
区经委对验收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第七条 (验收组形成)
验收组由3-5名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技术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财务专家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财会职称。
第八条 (验收内容)
验收组对照项目协议书(项目经变更后同时结合变更意见) 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核:
(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投资等是否符合项目协议书;
(二)项目产能、技术水平等是否达到预计目标;
(三)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第九条 (验收结果)
验收组根据验收内容进行评分,形成验收意见。区经委根据评分表、验收意见、项目审计报告做出以下决定:
(一)符合以下情况的,验收通过 :
1.项目验收评分60分以上;
(二)存在下列情况的,验收不予通过 :
1.项目验收评分60分以下;
2.项目承担单位未完成主要建设内容或者擅自变更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万元的;
4.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
第十条 (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评分90分及以上的,全额核拨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评分60-90的,按分数比例核减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不通过的,不予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 (解释)
本办法由区经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实施日期)
本验收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来源: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商业秘密与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及维权▼
联系电话: 15102177663(同微信)
联系手机:15002175268(同微信)
联系邮箱:jiyu@jiyu-ip.com
官方网站:www.jiyu-ip.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