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老 白
首发:老白读书
01/
“订婚强奸案”,二审判了
昨天(2025.4.16),山西省大同市“订婚强奸案”二审判了,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二审法院披露的信息,我们可以大致梳理出该事件的过程:
2023年1月30日,男女双方通过婚介机构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
同年5月1日,双方订婚;
次日(5月2日)中午,女方按当地习俗宴请男方。饭后,两人一同前往男方的住处,男方向女方提出发生关系,女方拒绝。之后,男方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之发生了关系。
同年12月25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决男方以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后男方提出上诉。
直到这次二审判决。
02/
“订婚强奸案”的“坊间流传 ”
这起案件曾在网上引发过热烈的讨论。主要集中在2个点上:
1、女方是不是“婚骗”?
有观点指出女方母亲在事发后主动录音、 要求房产加名等行为,结合彩礼协议中明显对男方不利的条款(如男方反悔不退彩礼),质疑女方可能借性关系指控施压男方满足经济要求。
2、自愿还是强迫?
男方辩称双方已经订婚且存在亲密交往,质疑女方时候报警的真实动机,认为可能涉及彩礼纠纷或经济目的。
以上这个2个点,归根结底其实是在假设一种可能性:
即双方发生关系其实可能是自愿的,只不过在发生关系后,女方提出钱财上的要求而男方又无法满足时,女方才改称强迫。
这种情况在这几年的互联网上屡次被推上热搜,比如东子事件,又比如某“牙签”塌房事件。
这导致广大男性人人自危。
本质上,这是大家担心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毕竟在那件事上,东亚女性比较内敛,即使想要,嘴巴里一般也是说“不要”的。
那到底要还是不要呢?
男性们只有试探了才能知道,但这中间程度的拿捏,即使是老司机也难免翻车。
有一种说法可以代表这种心理,说的是男生是在冒着违法的风险与女友发生关系。
而如果女性本身就是带着某种目的接近男性的,那就更可怕了。
首先,这种借结婚敛财的案例确实有过;
而东子和“牙签”的案子中,也传出过女方一开始自愿,只是后来因为某些事项未谈妥才改口的传闻。
三人成虎。也许有些东西不是事实,但就是错误地留在人们的印象中了。
这就很麻烦。
03/
官方积极澄清
好在官方一直在积极澄清事实。
比如本案中一审时,审判长就在答记者问时指出—— 此前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均系不实信息。
这次的二审,审判长也同样在答记者问中给出了主要判决证据。
效果怎么样呢?
大多数群众是信服的,认为事实证据充分,法院法官这次顶住了舆论的压力,给出了公正的裁决。
为法官较好!
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依然有一部分网民在质疑,对此也有网友对他的质疑作出了回复。
不过这是在公众号平台,是控评的,其他平台是怎么样的呢?
在一些QQ、微信群里,比起官方披露的信息,一些人似乎更相信“坊间流传”。
为什么他们宁可相信传言呢?
对此,余秋雨说这源自中国文化的一项弊端。
04/
中国文化缺乏实证意识
余秋雨在《中国文化课》中列举了中国文化长寿的八大原因,同时指出中国文化的三大弱项。
三大弱项分别是:
1、漠视公共空间
2、忽视求证意识
3、轻视创新思维
余秋雨说,中国文化在谣言问题上有一个奇怪的局面,他把它概括为八个短句:
造谣无责,传谣无阻;
中谣无助,辟谣无路;
驳谣无效,破谣无趣;
老谣方去,新谣无数。
谣言,或者说“坊间流传”曾那么真实、那么顽固、那么长久地存在与大家身边。
造成这种无可老何的结果,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
中国文化历来不重视实证。
李约瑟说原因来自中国式的官僚主义,在这种以等级为法则的体系之下,官员们往往最不在意的就是真实。
他们把褒贬置于真实之上。认为天下事最要的是忠奸、正邪、功过、实非,相比之下事实真相并不重要。
他们把仪式置于真实之上。天地、君臣、父子,把朝廷“假借”为天下,将君主视作自然法则。若高层失去真伪,则底层真伪亦不受控制。
他们把理想置于真实之上。这种理想只不过是统治者的理想,理所当然的,是与社会脱节的,它本身就不真实。
他们还对制度之外的真实予以否定。所谓天无二日,体制一家独大,体制外均为异端,都采取不承认的态度。
其结果,就是从精英阶层逐渐扩展到平民阶层,中国人的真实观念越来越淡薄。
人们不相信朝堂的通报,宁愿相信坊间的传言。
相当一部分人在接收到新信息时,思考的不是信息是否真实,而是看它是否符合自己内心的期待。
信息越刺激越好,信息来源越曲折则越可信。
很多人在接收信息之后,立即会再度传播,犹如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
这种再传的责任,几乎成了一种生理本能。
在整个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人会把再传的责任替换成核实的责任。
也许有少数人产生了迟疑。
那么,他们就会被看成这个游戏中令人扫兴的人,被淘汰出局。
即使有一天事实证明了他们的怀疑,人们也不会再想起他们,大家只是乐呵呵地传播另一种信息。
全文完,欢迎 关注、点赞、在看 ,谢谢您!
欢迎转载,请注明来源。
参考资料:
南方都市报,“订婚强奸案”,二审判了!
南方都市报,“订婚后强奸,男方被判3年”引热议!官方回应
南方都市报,“订婚强奸案”审判长回应!列出定罪主要证据
余秋雨,《中国文化课》
您可能还想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