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0日电,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明确经营性公路和特许经营的关系。《操作指南》明确了经营性公路可以按照PPP新机制要求选择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也可以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投资建设实施,为地方推进经营性公路的建设实施提供了可选择的路径。
坚持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操作指南》明确提出,收费公路新机制建设项目应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和建设时机,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过程中,合理测算项目总投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严谨、审慎开展车流量预测和经济可行性分析,确保经营收入应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额外新增地方政府未来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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