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短文,并不是针对雷军,而是针对所有垃圾电动车。
雷军是当下为数不多受人尊重的企业家之一,小米也是一家优秀的企业,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并不希望小米去卷电车市场。
第一个原因,目前电池技术的先天缺陷,在没有革命性技术出来之前,所有电车包括特斯拉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第二个原因,纯卷技术,小米干不过特斯拉。
最怕的是,卷着卷着,雷军也变成了那个天天嘴上嚎“遥遥领先”的沙比鱼。
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的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三大自然权利。生命权是自然权利的核心,不可剥夺,政府成立的目的即保护这些权利。生命权先于政治社会存在,构成社会契约的基础,奠定了现代文明的基石。
近日小米SU7高速爆燃致3人死亡的事件,却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社会对生命权系统性的漠视,从企业主到监管者,再到普通民众,每一个环节都在合力瓦解生命至上的基本伦理。
说实话,小米还算好的,恶劣车企采取的是直接全网X文,谁爆料直接给谁发律师函,更恶劣的直接起诉天价索赔,甚至跨省。
将产品形象置于生命之上的危机公关策略,是他们的通病,其企业决策层的核心逻辑非常清晰,在智能驾驶军备竞赛中,产品迭代速度与市场份额的优先级永远高于安全冗余设计。
团队提交的车辆数据显示,AEB系统“不响应锥桶、水马等障碍物”的功能缺陷,恰好是技术的激进主义,当车企将L2级辅助驾驶包装成“智驾平权”的科技盛宴时,本质上是在用消费者的生命进行概率赌博。
更令人齿冷的是责任推诿机制。车企既掌握核心算法数据,又主导事故解释权,形成“数据黑箱”。
如沃达福研究中心张翔所言,这种“运动员兼裁判员”模式,使得每次事故都能被转化为“驾驶员未及时接管”的技术性归因。在公布的驾驶记录中,“接管后1秒碰撞”的时间设计,本质上是将人类反应极限转化为免责条款。
国家《电动汽车碰撞后应急安全标准》明确要求“碰撞后10秒内解锁车门”,但事故中遇难者家属控诉“车门锁死”的惨剧,也暴露出监管体系的致命漏洞。
这种标准与实践的割裂绝非偶然,智能汽车数据强制上传制度形同虚设,车企可选择性提供数据;事故调查过度依赖企业技术配合,第三方鉴定机构长期缺位。当监管部门默许车企用“配合警方调查”的话术拖延真相披露时,实质上成为技术资本规避责任的共谋。
更深层的溃败在于责任认定框架。现行法规将L2级事故责任完全归咎于驾驶员,这种“默认有罪推定”彻底颠倒了举证逻辑,消费者需要自证车辆存在设计缺陷,而车企却能用“符合国标”作为免责金牌。
事故中遇难者在NOA系统提示后1秒内接管车辆仍未能避免灾难,这种反人性的交互设计之所以被市场接受,也源于公众对技术的非理性崇拜。
社交媒体上“自动驾驶解放双手”的营销话术,短视频平台里“放手让汽车自己开”的炫技表演,共同构建出危险的认知,人类正在将生命权让渡给算法。
这种异化在XX上市时达到顶峰,消费者为抢购智能驾驶功能彻夜排队,却无人追问碰撞测试中车门能否在断电状态下机械解锁。
更深层的自我放弃体现在维权困境中。遇难者家属发微博控诉“小米从未主动联系”的遭遇,暴露出普通人在技术霸权前的无力。
当车企用“数据云端存储”“配合警方调查”等专业术语构筑信息壁垒时,受害者往往陷入“要证据先起诉,要起诉先取证”的死循环。
这种结构性压迫迫使多数家庭选择和解,最终将人命折算成了和解协议上的一串数字。
洛克将生命权视为“自然状态下的首要权利”,但在中国商业文明的特定时代中,生命价值正在遭受系统性贬值,企业通过技术达尔文主义将人命量化为容错率,监管部门以发展之名放任安全标准滞后,公众则沉睡在科技乌托邦的幻梦中。
三者形成的合力,使得每起安全事故都必然走向相同的结局,家属在微博哭诉,企业用公关稿降热度,监管部门发加强XX的通知。
然鹅,下一场惨剧再次循环。
小米事故中最具象征意义的细节,是遇难者母亲在雷军微博下的质问:“希望说到做到”。
这句悲鸣揭露了所有类似问题的本质:当生命权需要依靠企业主的道德自觉来保障时,这个社会早已丧失了最基本的文明底线!
要打破这种死亡循环,不仅需要重构“生命优先”的技术伦理,更需要建立强制数据公开制度、独立事故调查体系、惩罚性赔偿机制。
否则,人命价格仍将继续成为财务预算中的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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