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赣州市纪委监委3月29日消息:兴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怀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兴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怀通,1972年5月出生,江西兴国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8 年 2 月,年轻的他在刑侦大队开始当警察了。1998 年 10 月就被提拔成刑侦大队一中队的副中队长。2002 年 5 月,靠着特别出色的办案本事,他又升成刑侦大队的副大队长。
2004 年 8 月,他在职业生涯里有了重要的变化,被任命为刑侦大队的大队长,正式成为副科级的领导干部。
2009 年 8 月,当上了党委委员、副局长。
从2012年8月起,他同时担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和主任科员三个重要职务,成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公安局的核心领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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