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交通事故
首先要做的是救助伤者
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然而生活中
却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走了之
殊不知这种行为
已经严重扰乱了
正常的交通秩序
肇事逃逸同时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肇事逃逸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3月17日06时50分许,驾驶人宣某某驾驶青AC6***号小型普通客车倒车时与驾驶人柯某某停放在停车位的青AC0***号小型轿车发生剐蹭后逃离现场,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宣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5年3月18日08时40分许,驾驶人卜某某驾驶青A10***号小型轿车在祁连县雏鹰幼儿园门口处与驾驶人范某某停放路边的青A09***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卜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
2025年3月20日19时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青BQ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祁连县人民路玉林大厦门口处与驾驶人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剐蹭后逃离现场,造成双方车辆轻微受损,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依据相关规定,王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处罚结果
宣某某、卜某某、王某某三位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宣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卜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王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祁连交警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肇事逃逸,交警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不能心存侥幸,一走了之、逃避责任,交通肇事逃逸必受法律严惩,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祁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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