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31日消息,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叶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5%以上股东叶标未及时告知公司关联关系,导致公司未准确认定和披露与甘肃叶林的关联交易。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与甘肃叶林存在未及时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且关联关系认定不准确。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采取整改措施,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收到警示函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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