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电厂南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施工需要,同时为确保施工及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范围:电厂南路东起电厂南大门西侧,西至电厂西路东侧。
三、施工方式:全封闭施工。
道路施工期间,请广大市民、司机朋友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按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共同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和交通安全。施工期间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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