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某央企地产某项目购房者及社会监督群体,现举报该房企在开发某央企地产某项目过程中,存在系统性暴改规划、虚假宣传、违法改造等行为,侵害购房者权益并扰乱市场秩序。具体事实如下:
一、违规事实与证据
1.篡改政府规划条件,伪造“偷面积”样板间
阳台非法封闭:规划文件明确要求项目采用“开放阳台”设计,阳台投影面积不得超过10%。然而,某房企在样板间中将设备平台与阳台整体封闭,虚标得房率13%20%,诱导购房者误判实际使用面积。
设备平台滥用:部分户型设备平台面积达10㎡(远超规范23㎡),并通过自媒体宣传“可改造为家政间”,且在实体样板间做相关展示,涉嫌违反《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关于设备平台用途的规定。
规划图关键数据缺失:项目规划图未注明楼间距、面宽等核心指标,户型图未标明实际尺寸,违反公示规范。
2.阴阳合同与虚假承诺
强制签署违法协议:购房者被要求签署《装修改造协议》,承诺“验收后统一封闭阳台并保持通风采光功能”,但未将“不封闭”条款写入购房合同,违反《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可处10万30万元罚款)。
宣传与合同矛盾:样板间展示的“封闭阳台”功能与合同条款冲突,涉嫌欺诈。
3.系统性违法与G资流失风险
某房企在小红门、万泉寺等项目中采用“验收前合规、验收后改造”模式,长期规避土地出让金缴纳义务。若违规封闭面积未补缴费用,将导致G有资产流失。
二、违反政策与法律依据
1.政策层面
违反《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违反市政策中关于“透明公示、诚信销售”的要求。
2.整改与处罚建议
拆除违法封闭的阳台及设备平台样板间;
责令退还购房者因虚标面积产生的购房款;
对违规行为处以顶格罚款并公示处理结果;
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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