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司马南偷漏税的消息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在通报发出后,司马南通过工作人员之口进行辩解,称自己是被MCN欺骗。并表示,最大的教训就是不能轻信别人,有机会给大家讲述自己是怎么成为偷漏税者的。
司马南称,这么多年,他一直在和MCN合作,共从MCN公司取得了600万的报酬,却补税和罚款总共900多万,自己这么多年反倒亏损了300万。虽然他承认是因为自己没有小心,被人欺骗,但他的意思是自己是无辜的,只是被人蒙蔽而已。
但真的如此吗?
税务机关的通报虽然说得很笼统,但如果有基本财务知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正好本人就是财务出身,在这里分析一下他被骗的可能性。
首先说下结论,他偷漏税和MCN的关系不大,这点他应该是非常清楚的。他绝不是完全不知情,而是在钻法律的孔子。
通报中称,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这一部分可以理解为他个人的偷漏税部分,主要有两块,一个是个人所得税,另一个是增值税。
如果在以前,司马南说自己被MCN欺骗,比较好理解。但近几年我国的税务系统已经全面联网,几乎没有这种可能。只要是通过公司账面上支付的工资,MCN必然有代扣的义务,税务系统会主动提示,根本不存在支付报酬让个人纳税的可能。
当然,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就是MCN公司并不是通过支付报酬的性质发给他工资,而是用著作权、无形资产转让等形式,支付对方的合同款。
结合通报中说的增值税,几乎可以断定,双方是这样操作的。
因为个人只有在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转让的过程中,才会牵扯到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种。这种情况下,双方并不是雇佣关系,而是纯粹的买卖关系,对方是付款方,没有代扣的义务,这是基本常识,因此埋怨MCN欺骗实属扯淡。
再来算一笔账,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一档税率是45%。因为金额巨大,不考虑所得税递进税率的征收体系,司马南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对应取得的收入在1000万以上。所以司马南说自己只赚了600多万,是根本对不上账的。
除了个人方面的偷漏税,通报中还称,司马南通过其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这是目前很多艺人走的避税路线,按照国家2019-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年应纳税金额不超过100万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5%,其中2021年度减半,更是只有2.5%。
司马南通过控股的小微企业,把个人所得税最高45%,直接降低5%甚至更低,被很多人视为合理避税。但只要过程中有漏洞,根本经不起税务系统的检验,很容易被发现。可见司马南不是不懂税法,而是相当老练,要不然怎么可能去钻这个空子?
至于虚列成本,那就更是明目张胆违法的主动造假,其主要手段无外乎虚列工资、费用等。这一般都是小生意人为了逃税想出的歪招,司马南一年几百万的收入,还用这样的手段逃税,却说自己不知情,完全是满口胡言。
现在很多网红在翻车后,都把责任推到MCN身上,司马南的借口其实并不新鲜。但大家都有基本的认知,并不是一句不懂法就能辩解和推脱掉的。
按照现在的法律,初次偷漏税被告知后,能主动补缴并接受处罚的,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这已经最大的宽容了。司马南曾在节目中多达数十次提到过税务问题,到了自己头上却装无辜,只能越描越黑。
错了就要挨打立正,还试图狡辩付出,这就有点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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