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1日消息,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同意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等值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 年 10 月 25 日黄石宏和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年 3 月 21 日黄石宏和与富邦华一银行徐汇支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自有房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主债务履行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起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止,担保范围包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等多项费用。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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