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小编,发便民信息
2025年1月13日下午,黄某生在天平镇石炉村承包的鱼塘边违规野外用火,且没有落实好足够的防火安全措施,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火灾过火面积90.30亩(其中有林面积88.2亩),已构成刑事犯罪。于2025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生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毁人山林即是毁人财产。让我们以此案例为鉴,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守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
为此天平镇人民政府温馨提醒各位群众:每年的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请各位群众严格遵守以下防火规则:
一、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焚烧秸秆、垃圾;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燃篝火、熏黄蜂;严禁在祭祀时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若过火面积30亩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损失,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纵火将从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火情及时向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检举野外违法行为有奖,如有线索可向县森林公安局(7290211)或县林业局(7292298)举报。
来源:藤县天平镇人民政府
注意:请大家关注“太平微资哥”视频号,
我会优先在视频号发表本地大小事。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