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夏女士乘坐D942次列车时,前座乘客的28寸行李箱突然坠落,直接击中她的头部致其昏迷。苏醒后夏女士头部鼓起大包,伴随持续头晕耳鸣,然而涉事乘客全程冷漠,甚至在交涉时坚称“责任在铁路”。
这场意外导致夏女士开启近半年维权之路。她先后联系铁路客服、乘警、车站民警,均被告知无法处理。
铁路部门出具的客伤记录显示,列车员未进行行李安全检查,广播寻医也无人响应。
夏女士最终将涉事乘客和铁路部门告上法庭,却因对方跨省居住面临高额诉讼成本。
经过三个月调解,行李箱主人仅赔偿1000余元医疗费,铁路方全程拒绝担责。
类似事件并非孤例。今年2月,一名孕妇在高铁上被坠落行李砸中腹部,导致胎儿早产夭折。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铁路行李事故超万起,但实际追责成功案例不足15%。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需对运输过程中的旅客人身伤害负责,除非能证明乘客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本案中行李箱超尺寸且未固定,铁路方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夏女士的遭遇暴露出铁路安全管理的漏洞:车厢广告遮挡安全提示,行李尺寸规定形同虚设,列车员检查机制缺失。
尽管最终维权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她的坚持推动了公众对高铁行李安全的关注。你在乘坐高铁时,是否也遇到过行李摆放不当的情况?你认为铁路部门应如何改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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