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庆微媒
为更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以下道路启用移动测速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位置公示如下:
1.安萨路由东向西(东风污水处理厂开始)约700米处。
2.安萨路由西向东(大庆乳业开始)约700米处。
请广大驾驶人守法文明行车,共创我市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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