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法院第二个名誉纠纷案起诉书
原告 康强 1960年1月份的日生,身份证号:420106196001114819 地址 武汉市徐东大街徐东一路银厦公寓1栋2门702号。
被告 武汉大学 法定代表人 张平文。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要求,1,被告赔礼道歉,
2,承担起诉费,
3,赔偿名誉损失500元整。
4,要求就行政处罚拘留两天。
事实与理由
2025年二月二十八日,到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一楼门卫登记,不让进。报一下老师名字都进去了。
2025年3月3日,到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一楼门卫登记,不让进。还等了一下午。报一下老师名字都进去了。演员,拍电视剧的都进去了。
2025年3月7日经过计算机学院党委讨论,同意欢迎回计算机学院。办公室,一大排领导。具体接洽人付杰,他说是办公室主任。
上午9点50分 与门卫说找付杰老师,门卫放我进去了,到一楼半。物业一女主任又说 说,不许进。
其实便宜通行,就是常态。我到过大厅三次,都这样。
演员也跑进去了,拍电视剧也跑进去取景。
阿猫阿狗也混进去了。
出示珞珈直通车计算机学院回复,白纸黑字,欢迎回计算机学院,具体接待付杰,办公电话。正要打电话。
他们不干非要说,在门口签名。
其实到了门口根本没有签名,
直接打了出去。
保安两人拖拽,二手指击头。于康强。
从一楼半拖拽出一楼大厅出广场到大路栏杆边。
保安不断喊神经病,打出去。大厅教授,学生经过,40人。不慎扩散。
2025年3月7日10点110到来两名警察,讯问,调取了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监控。
警察负责处理了纠纷,信访是司法咨询说办法之一到法院民事起诉。赔偿。警察该处理的已经处理了。
此致
武昌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康强
2025年月3月 日
康强系空间物理系电子技术专业83年毕业,84年与李四平鲁肃小陈吕斌一同分配到计算机系实验系列,我与吕斌在计算机厂。
当时学校的奖金就靠计算机厂,计算机系 总支书记热情洋溢,计算机厂就是武大的深圳,他 还感动得流泪。
现在我个人想回计算机学院看看,5分钟,就在院办公看看。
曾宪昌走了,李卫华走了,苏开根到深圳,汤易群老了,同龄人已经退休。教计算洗系统的郭学理 也退休。王化民教危机应用,曹老师教会变,c语言。张老师教保密学。石树刚郑正梅教分布式网络,李老师教离散数学。黄俊杰为系主任。
我认不得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学院认不得我。
希望我到计算机大厅后,
院办能与门卫接洽,就在院办看5分钟就走。
此致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申请人 康强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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