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据媒体报道,70多岁的沈老伯因生活困难且需照顾患有智力残疾的儿子,将40岁的女儿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
沈老伯与妻子每月退休工资不足11000元,而请住家保姆照顾儿子的费用至少为8500元。
沈女士为沈老伯与前妻所生,曾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再婚并育有一子。
沈女士在法庭上表示自己身体状况不佳,家庭生活也有困难,并对父亲提出的部分事实予以否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老伯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的依据不充分,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老父亲真是让人寒心!自己再婚生子的同时,却让前妻所生的女儿承担如此重的赡养责任。女儿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难道就要为了父亲的私生活牺牲一切吗?而且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是正确的,不能因为父亲再婚家庭的经济压力就让女儿来承担。
也有网友认为,这简直就是道德绑架!女儿已经成年,有自己的生活,老父亲却想通过法律手段压榨女儿。既然再婚时选择了新的家庭,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把负担转嫁到女儿身上。这样的父亲真是太自私了!
那么,在赡养费纠纷中,法院如何判断子女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以及支付金额的确定依据是什么呢?
法院在判断子女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时,主要依据的是父母是否属于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成年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的法律责任。
支付金额的确定通常会考虑父母的实际需求(如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子女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
在本案中,虽然沈老伯生活困难,但法院认为其主张女儿支付赡养费的依据不足,可能是因为女儿自身的经济状况也不宽裕,且沈老伯仍有其他收入来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