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新增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示: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位置: G1511日兰高速228KM+500M(东向西方向)
三、公示期限: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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