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又有一种以“爱情为名,卖楼为实”的新诈骗套路出现了!
深圳有位叫“阿姚”男子说:去年3月,他和一位自称为“刘佳”的女子在交友平台认识,一个星期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殊不知,这位叫“阿姚”男子马上就要掉入“杀房盘”的新套路中了!
沉迷在热恋中的“阿姚”对“刘佳”所说的鬼话,那是百依百顺!
“刘佳”声称:想要同居很简单,就是必须先买一套房子,才能见双方家长!
同时,“刘佳”为了打消“阿姚”的顾虑,她不仅主动承诺出3万元定金作为首付,还表示愿与男友一同承担房贷,但必须购买惠州仲恺高新区的玖璟台和昊艺尚苑等楼盘。
于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阿姚毫不犹豫地办理了购房手续。
但当房产证办理到关键环节时,“刘佳”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将自己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称此举是为了展现男朋友拥有“个人能力购房”!
就在购房流程全部走完后,这位曾给人以温柔体贴印象的“女友”态度骤变。
先是以忙碌为由拒绝见面,随后更是通过微信和电话将阿姚拉黑,转眼间彻底失联。
回过神来的阿姚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结果,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不仅阿姚一人遭遇此类骗局。
这位叫做“刘佳”的女子,居然同时与36名男子谈恋爱。
这些男子大多年龄在30岁左右,来自深圳的工薪阶层,与“刘佳”的交往时间通常不足一个月。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不少网友猜测“刘佳”可能与房地产商存在某种联系。
网友们纷纷质疑:这不就是“酒托”“房托”吗?还有人说这是老套路了,十几年前就有,房产中介以恋爱结婚的理由叫对方购房!
更有人嘲笑这些受害者都是“人才”:恋爱一个月就为爱买房,可笑!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赤裸裸的“卖房套路”。
因为一套流程走完之后,开发商卖了房子,中介拿到了佣金,而留给这些男士们的只有百万房贷!还有因为通勤太远,而无法居住的空房!
其中一位受害者小王说:他现在每个月都忧心忡忡,考虑这个房贷该怎么还,下个月还不还的上,如果还不上,以后我的生活该怎么办?我的征信黑了怎么办?
阿姚更是诉苦说道:现在每个月要还4100元房贷,然后自己在深圳还要交房租,还有日常开销的生活费,家里又还有老人,接下来也不敢谈女朋友了。
最后,无奈的36位受害者,只能求助律师。
律师说:从道德层面上讲,女方托以恋爱结婚为名行卖房之实,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受害人的感情,还利用了受害人对婚姻的信任,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基础。
律师认为,可以通过诈骗罪民事撤销权等方式,追究女房托,房屋销售机构和开发商的责任。
同时,网友说:我们结婚总该买个房吧,我出三万首付,名字写你的...那个男人不感动,半夜都笑醒..
消费者在面对感情与购房问题时,应保持清醒头脑。
因为这起事件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条精心设计的骗局链条。
受害者们几乎都经历了相同的套路:在交友平台邂逅、快速确立恋爱关系、被要求购房证明诚意、房产交易后对方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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