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来水用水大户
未按期申报
2025年取用水计划的通报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根据《乌兰察布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5000m³以上(含5000m³)的用水户应当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农牧水利局已于2024年12月26日委托内蒙古润川水务有限公司对相关用水户下发文件,要求于2025年1月5日前向农牧水利局申报2025年度计划用水申请。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未申报,严重影响非居民计划用水工作顺利开展。
现对相关用水户进行通报,限期2025年3月15日之前向农牧水利局(乌兰察布市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8号楼144室)申报《2025年度取用水计划申请表》。
如逾期仍未申报,农牧水利局将与内蒙古润川水务有限公司核实,对未申报的用水户2025年计划用水量按5000吨核定,即用水超过5000吨执行累进加价制度,除按规定的基本水价正常缴纳水费外,还应当征收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
拒不配合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水行政处罚。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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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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