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是金融监管总局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降低港澳金融机构进入内地保险市场的门槛,可为更多港澳金融机构提供分享内地保险市场增长的机会,尤其利好港澳初创型金融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更多港澳金融机构持股内地保险公司,也有助于促进各地区保险业的技术合作和市场竞争,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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