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通过采取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建立“不起诉+集中训诫”机制、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措施,积极适应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改革要求,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一是推进行刑反向衔接规范化。
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对不起诉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等检察意见,督促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通过内外制度化推动规范化。建立内部衔接机制,对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规定,推动内设机构之间形成监督合力。外部与行政主管机关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证据移交、案件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精准度。2024年以来,通过“不起诉+检察意见”的形式,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5件,审查后提出检察意见56件,对无须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作出终结审查决定39件,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53件,采纳率100%。
二是推进“不起诉+集中训诫”常态化。
坚持“应听尽听”,根据涉案罪名和具体案情将案件分类整理,对符合听证要求的不起诉刑事案件化繁为简,采取个案审查、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集中听证,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实践具象化。在集中听证时,由检察官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集中训诫,强调不起诉不等于没有犯罪,以训诫让被不起诉人汲取教训,敬畏法律,今后以实际行动做法治的实践者和传播者。2024年以来,召开集中听证24场,对91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听证,对100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公开训诫。
三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深化落实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采取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矛盾,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次。与区人社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助配合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意见》,依法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21件,帮助2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共计59万余元。按照平安吉州、法治吉州建设总要求,检察干警结合“警网融合 平安共治”“进网格访民情、解民优护民安”等专项活动要求,挂点下沉到村(社区),做好满意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4个。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环节认罪认罚适用率89.39%,一审服判息诉率95.8%,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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