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2月25日晚间,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信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函》。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监管决定,需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余额。截至督促函发出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1,839.15万元,此前因纠纷案被划扣6,048.54万元。若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内(3月13日到期)未满足条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收到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披露进展。
*ST信通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景升、郭介胜、李晓斌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函》。
《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53,386.92万元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4.10条等规定,如公司“因第9.4.1条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完成改正,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才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如未能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期限届满前(到期日3月13日)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将不能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督促函发出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1,839.15万元。此前公司因与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邓伟保证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汇钱途资产案”)被划扣6,048.54万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往履职期间,多次通过现场询问、通讯交流等方式敦促管理层加大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款及相关划扣的回收力度,也直接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事项,要求其出具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案,细化方案的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并要求公司积极对内部控制加强管理和整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我们注意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承诺于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期限届满前(到期日3月13日)全额以现金方式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1,839.15万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9.0134%股权作价抵偿公司因汇钱途资产案被划扣的6,048.54万元。
为此,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就积极解决非经营性占款及相关事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请公司管理层敦促控股股东按照承诺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及严格落实以资抵债相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占款及资金划扣事项。提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风险,依法依规敦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事项,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管理层要紧密跟进控股股东的资金偿还及相关承诺。公司管理层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相关事项,加强日常督促,强化日常联络,参与跟进控股股东承诺的推进实施,对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做出动态评估,确保控股股东承诺得到落实。
三、公司管理层要进一步加强内控规范管理,严控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和划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禁止进行不当或违规关联交易发生,防止出现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致此函,请予以高度重视!”
*ST信通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
因未在责令改正期限6个月内以及后续的停牌2个月内完成改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4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复牌,并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1,839.15万元。
此前公司因与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邓伟保证合同纠纷案被划扣6,048.54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0条等规定,如公司“因第9.4.1条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公司完成改正,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公司才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未能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到期日2025年3月13日)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将不能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信通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信通当天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21日、24日、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审读:吴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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