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2020-202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阮文得同志担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阮文得同志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2025 年 2 月 14 日,政治局发布第 1918-QDNS/TW 号决定,关于调动、指派和任命阮文得同志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任期为 2020-2025 年。
据此,政治局决定,中央委员、隆安省省委书记阮文得不再参加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并不再担任2020年至2025年任期隆安省省委书记职务;动员、任命参加市委执行委员会、市委常务委员会,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任期为 2020 年至 2025 年。
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还决定任命中央党委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阮文得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书记,任期为2020年至2025年,任期为2025年至2030年。
2025年2月20日举行的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21次会议上,新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阮文得同志当选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阮文得同志的工作过程
阮文得同志,1968年出生;家乡:隆安省,边禄县,良化乡。
资质:地质学学士、地质学硕士。政治水平:高级政治理论。
阮文得同志在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之前,曾担任以下职务: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主任;自然资源环境司司长;省委委员、资源环境厅厅长;省委委员、新清区委书记,省委常委、隆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隆安省委常务副书记、隆安省委书记、隆安省人民议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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