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近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涉及与佛山市顺德区意艾蒲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院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4万余元。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张大祥,注册资本3.9亿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由永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万科A共同持股。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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