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车展日又被起诉了!理由是图片侵权,只是这一次非常诡异。原告(以下简称: X 公司)是北京的一家公司,千里迢迢跑到重庆来起诉,难道是担心我方应诉舟车劳顿?但是对方索赔经济损失 7000 元,律师费 2500 元,公证费 500 元,一共 10000 元,显然是来者不善。
隐约觉得对方名字好像有点印象。果然,对方早在 2022 年就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过我们一次,翻看取证材料,这次竟然也是同一张图片!
捋一捋思绪,回想起在 2022年的某一天,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寄过来的文件, X公司起诉我方网页中一图片侵权,同样也是索赔经济损失 7000元,律师费 2500元,公证费 500元,一共 10000元。几天后,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我们陈述了以下事实: 1、内容是从网上转载的,我们并没有侵权的故意。 2、图片用在一座小城市的车展配图,总共的浏览量只有一千多。 3、这是一张风景图片,是一张 gif动图包含的 5张图片中的 1张,对车展内容并非不可或缺的。
后来就没接到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电话,估计是 X公司撤诉了。以为是对方理解我们的无心之失,现在才发现对方好!鸡!贼!
在某企业信息平台上可以查到, X公司的诉讼信息近 20000起,诉讼对象超 10000个。在众多的判决书中,我注意到两个和我们当年同期的案子, X公司诉北京某浪和北京某代网络图片侵权,一审北京互联网法院都判决被告赔偿 X公司损失 70元, X公司都发起了上诉,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都判决了维持原判。
也就是说, X公司如果在 2022年不撤诉,法院大概率会判罚我方赔偿 70元,而现在对方到重庆起诉,我方可能至少要赔偿 500元!在同样的法律体系下竟然有如此大的区别,这是我们多次被诉后的教训。
以下是我们的非专业解读:此类侵权通常是按照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来判罚。原告不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就会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权利人的损失真的就无法确定吗?其实不然。北京互联网法院在 2022年就对图片市场售价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以网络配图方式使用图片,专业制作类图片权利使用费为每幅图片 500-1000元,普通摄影类图片权利使用费为每幅图片 30-40元,单次使用普通摄影类图片张数较多时的图片使用费为每幅图片 15-20元,独创性及商业价值较低的摄影类图片权利使用费为每幅图片 10-15元。
据此,北京互联网法院从 2022年下半年开始,对此类侵权案件一般判罚 40至 70元。从 2023年起,包括 X公司在内的北京众多类似企业都不在北京起诉(除非被告也在北京),其中缘由不言而喻。
我们的案子在上周开庭,当我问对方律师 7000元的索赔是他们的损失还是我方获利?对方没正面回答;我问对方 7000元的损失依据是什么?对方没有正面回答;我问对方这 7000元是不是我方的违法所得?对方没有正面回答;我问对方那张图片他们授权费是多少?对方没有正面回答;我问 2500元的律师费是按照什么标准收的?对方没有正面回答;我问 500元的取证费依据是什么?对方依然没有正面回答。。。。。。
没有任何证据支撑,一张 30元的图片就敢索赔 10000元, How dare you?
我们假定图片售价 30,成本为 15元,获利 15元。法院如果判定 500元赔偿,除去各类费用 100元,成本 15元,可获利 385元,是卖图片获利的近 26倍。
我方尊重权利人的版权,但图片版权确认非常困难,尤其是转载内容,难免会有疏漏。部分版权公司也对我们的无心之失也表示了谅解,对于合理的赔偿诉求我方也积极赔付。但是想以欺诈的方式获取不合理的赔偿,我们绝不妥协!即使我们将付出高昂的代价,我们也要硬刚到底!
北京到重庆的直线距离大约是 1400公里,开车需要约 22个小时;高铁需要约 8小时;飞机需要约 2小时 20分;网络信号只需要 0.007秒。
从 2022到 2025,我相信,它正在赶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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