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贩卖、运输毒品犯熊某某已于2月14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贩卖、运输毒品犯熊某某,男,汉族,1976年8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高中文化,无业。
2020年5月至10月,罪犯熊某某伙同陈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多次从广东省惠来县、陆丰市以及湖南省邵阳市等地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运输到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岳阳市进行贩卖。熊某某另单独贩卖部分甲基苯丙胺给陈某。熊某某共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0786克。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熊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熊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罪犯熊某某维持原判,并依照死刑复核程序上报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对熊某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已于2025年2月14日将罪犯熊某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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