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烟草证,退役军人能否享受优待政策吗?对于这样的政策,也无需过度解读。昨日,我看到网上突然涌现出多篇有关退役军人办理烟草证优惠政策的文章,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关注。其实,大家不必想太多。烟草证,简单来讲,就是开一家零售店,能够卖香烟,就是正常做生意开店而已。
我们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也指出,国家会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的方式,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退役军人可以开设烟草店,也就是卖零售香烟,这很简单。而且,国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细则》明确规定,对于优抚对象申请零售许可证,在数量间距方面应给予适当放宽。
我们看到,多个地方对于退役军人办理烟草证的优待政策,确实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在北京,退役军人首次办理个体烟草证,零售店间距要求可降至正常标准的 80%。
比如,以前两个店要隔 50 米,现在退役军人隔 40 米就可申办。天津也有相关政策,安徽六安市则直接取消间距限制。江苏南京对于依法退出县域,并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士官、义务兵,申请设置的第一个零售点,只要不少于 15 米,就可优先审核办理。
多个地方的政策,大家可以下来仔细研究一下。其实,任何一项生意都对退役军人有优待,这不现实。但像卖烟草这种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接触到的,我觉得退役军人自主就业,个人想做点小业务、小生意是可行的,而且有明确规定,可以给予退役军人优待。简单来说,体现在经营间距限制放宽、准入条件放宽、优先办理这三个方面。
因此,我们的老兵,如果个人确实有此想法,愿意去办理,要注意及时关注,咨询当地的烟草专卖局。因为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需要了解清楚。有些地方仅限残疾退役军人,有些地方普通退役军人也可以。关键的一点是,以退役军人身份办理的烟草证,在转让时要留意,可能享受过优待,转让后再办理就无法享受二次优待了,因为可能只能享受一次优待。总之,各行各业、各个渠道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是件好事,不应因办理烟草证享受优待就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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