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高管拒绝执法、以及公司财务造假遭重罚
2025年2月14日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一案,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悉,在2024年5月13日监管局对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开展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要求紫天科技在2024年5月17日前向监管局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公司签收了执法文书,却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随后监管局再次出具上述执法文书以及《监管函》,再次要求公司在2024年8月21日前报送文件,并且要求上述4人到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4人均未配合。
截至2025年2月13日紫天科技仅报送部分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公司2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
监管局多次通知宋庆、李琳、李想及姚小欣配合检查,4人知悉要求但躲避送达执法文书,已构成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所述违法行为。
监管局对公司及其4人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而4人违法情节严重还采取了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紫天科技拒不配合监管及检查、调查工作、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及2022年短信发送业务无商业实质,涉及资金与业务闭环及重复购销,2022年至2023年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业务以总额法核算,2023年半年报中确认的“云计算服务”业务收入,相关项目在确认前均未开工或验收,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因此公司还在同日收到了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责令公司及相关人员配合调查,责令公司及时修正并披露相关年度报告、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
此前,在2024年10月25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因此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