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今天给你们讲一个超有戏剧性的真实法律故事!重庆有位大爷,为了迎接自己的夕阳红爱情,那可是下了血本,婚前给女友一口气转了140多万。可谁能想到,两人大吵一架后,这婚竟然没结成。这时候问题来了,这140多万还能要回来吗?法院已经给出了判决,先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故事的男女主都是老年人,本以为爱情早已远去,没想到却迎来了第二春。男方为了表达自己的真心,毫不犹豫地给女方账户转了141万余元。女方呢,用其中47万余元买了一套房,还登记在了两人名下。这转账没过几天,男方为了让女方更安心,还就这141万余元中的70万元,和女方签了一份《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着,为了让女方晚年生活更有保障,这70万是无条件赠与。
看到这儿,估计好多人都觉得,这70万肯定打水漂了,毕竟协议写得清清楚楚。女方也是这么想的,她觉得男方从没说过这钱是彩礼,也没举行送彩礼的仪式,这就是普通赠与,压根儿不用返还。
可男方可不这么认为,他委屈极了,心想:我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棺材本平白无故送给一个外人?结合当时两人的关系,这明摆着就是彩礼啊!现在婚没结成,让女方退彩礼,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
大家是不是也觉得男方说得有点道理呢?那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呢?
法院最终认定,这笔钱是彩礼,不是赠与,女方应当返还。最后判决女方返还男方75万元,还得协助把之前买的婚房,从两人名下变更为男方个人所有。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起案件有它的特殊之处。老年人之间送财物,性质有时候不太好界定,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从给付财物的目的看,彩礼通常是为了结婚,按照习俗给对方的财物。男方转钱给女方买婚房,而且《赠与协议》里虽说赠与70万,但目的是让女方“晚年生活更有保障”,这和为了让对方对婚姻有信心、婚后生活安稳而送彩礼的习俗很像,背后藏着男方想和女方共度晚年的美好愿望。
再看给付财物的时间和方式。老年人表达感情比较含蓄,在结婚这件事上,更注重对方能照顾自己生活起居,不像年轻人那么看重订婚送彩礼的仪式,也不会像年轻人那样大大咧咧地送彩礼。就像本案中,男方快70岁了,之前没结过婚,多次表示结婚就是想找个人照顾自己,这完全符合老年人婚恋的普遍需求和行为习惯。
还有给付财物的价值。男方转的这141万余元,是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一部分,数额巨大,绝对不是日常送的小礼物或者普通消费。而且经法庭调查,两人恋爱期间分过手,也没有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男方根本没有无偿赠与女方70万的情感基础和现实必要。
综合以上这些,法院判定男方转给女方的141万余元是彩礼。不过,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平时为了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算彩礼。像男方送的首饰款,就属于这种表达感情的日常花费,是赠与,不用返还。
我觉得法院这个判决太赞了!没有只看表面的协议,而是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把这笔钱合理认定为彩礼。这也给咱们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前大额转账可得谨慎!真正的感情,可不靠金钱来证明。家人们,一定要记住这个案例,别在感情里因为钱的事儿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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