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古城商户岳先生的遭遇,堪称一场荒诞的权力行为艺术展——执法人员深夜撬锁闯入闭店商铺,只为让一盏无人观看的灯彻夜长明。这场闹剧不仅暴露了基层治理中“合法伤害权”的滥用,更折射出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合谋下,公共政策如何异化为权力美学表演的舞台。
地方政府将“古城亮化”包装成“营造节日氛围、促进旅游经济”的惠民工程,却在执行中暴露出赤裸裸的治理逻辑:用行政暴力制造视觉奇观,用强制手段粉饰治理无能。
这种“美学”不再是文化共鸣的产物,而成为权力意志的单向投射——它以整齐划一的灯光符号掩盖了多元主体的真实诉求,将城市形象简化为一种“视觉专政”。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揭示的“群体催眠”在此处完美倒置——不是民众被口号蛊惑,而是基层官僚被“亮灯率97%”的数据指标催眠,将“倡议书”偷换为“强制令”,甚至不惜突破《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非紧急情况不得夜间强制执法”的底线。
这种数据拜物教催生的“灯光GDP”,本质上是将城市治理简化为照明工程,用物理亮度掩盖治理能力的暗区。亮化工程沦为权力景观,这是政策执行的“剧场效应”。
更讽刺的是,政府承诺的“电费补贴”在暴力执法面前沦为黑色幽默。岳先生每月3000元电费背后,是仿古建筑明线电路的火灾隐患,而撬锁造成的门板变形、地锁损坏,则让“安全检查”的倡议书条款成为一纸空文。
这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自断腿”的逻辑,恰如经济学家阿西莫格鲁所批判的“掠夺型治理”——政策制定者通过制造合规成本,将公共服务异化为权力寻租的工具。
事件中最具毒性的,是执法人员那句“人可以走,灯得留”的威胁。
这句话撕开了“服务型政府”的温情面纱,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根深蒂固的“合法伤害权”思维。
根据诺奖得主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良性治理应通过多元主体协商达成共识,而非单方面暴力执行。然而在此事件中,商户配合亮化却被篡改为“服从度测试”,社区工作人员与城管用撬锁开灯的行为完成了一场权力宣示仪式。
这种“劫掠型治理”的经济学代价尤为惨重:岳先生被毁坏的门锁、被迫支付的电费、无法营业的损失,本质上都是权力制造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而政府承诺的旅游经济效益更成泡影——当游客发现古城的“灯火辉煌”是靠撬锁维持的虚假繁荣时,城市形象反而遭受更严重的信用贬值。这印证了如下论断:低信任社会中的强制治理,终将陷入“高成本-低效能”的死亡螺旋。
事件最荒诞的悖论在于,本应“提升城市温度”的亮化工程,最终演变为“冰冷执法”的闹剧。
这种政策异化过程,完美诠释了一种“悖谬效应”——基层官员为凸显政绩,将“倡议”层层加码为“强制”,又在执行中为规避责任进一步极端化,最终让善政走向反面。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的“创造性毁灭”。
正如春晚小品《花架子》讽刺的“每周擦玻璃变每日擦玻璃”,大同古城的灯光也从“节日氛围”异化为“彻夜监禁”,将商户的私有空间改造成权力美学的展柜。
更值得警惕的是,政府对此事件“确实不合适”的轻描淡写,暴露出问责机制的空转,让“权力任性-民众受损-敷衍整改”成为死循环。
“大同”这一概念原本代表着超越阶级差异的终极社会理想。但现实中“大同”的集体主义内核,已被简化为整齐划一的表象工程,甚至沦为权力扩张的修辞工具。“撬锁开灯”的荒诞性,恰恰暴露了现代治理中“大同理想”与个体自由之间的断裂——当权力以“天下为公”之名侵入私人领域时,历史语境中的道德理想主义反而成为现实暴力的遮羞布。
以“公共利益”为名,将个体权利置于集体叙事的祭坛之上。那些撬锁进入的执法者,好像“僵尸入侵”啊。
大同撬锁亮灯事件,是一面照妖镜:它照见了某些地方治理中“数据高于人性、形式重于实质、权力大于法律”的顽疾。要打破这种魔咒,需要的不是更亮的灯光,而是更深层的制度革新——
将“以人民为中心”从口号转化为对财产权的敬畏,将“法治政府”从文件落实到执法细节,让公共政策真正成为多元利益平衡的艺术,而非权力美学的注脚。
否则,再璀璨的灯光,也形同僵尸入侵后回光返照的诈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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